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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提取网上提取流程指引
商贷自助提取额度受限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并需符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下,申请人不能通过网上营业厅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与提取 提交材料后,您需要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审核过程一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通过后,您的公积金将会提取到个人公积金卡或者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的提取流程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
青岛公积金提取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柜台办理,一种是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办理。办理流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
方法一:携带个人资料、公积金卡等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柜台办理;方法二:微信提取渠道,首先关注所在地公积金公众号,绑定个人账户,找到公众号中关于提取公积金一项,点击我要提取,按要求逐步输入个人信息并确认要提取金额,按步骤操作封存后的公积金金额便会转入绑定的储蓄卡当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律分析:打开电脑浏览器,网上搜索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点击进入官网,在官网右边找到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网上营业厅。点击进入个人网上营业厅,选择个人普通版登录进行网上办理。
青岛公积金如何取出
1、青岛市民如果打算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需确保住房具备产权。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自2019年5月7日起,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取消了银行存单结算方式,改为通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五大行的I类借记卡结算。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金额将直接转入已备案登记的五大行I类借记卡或联名卡账户中。
3、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现场办理:员工通过银行柜面提取存款余额,并明确地向其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需要审核的单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员代为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有关取得证明及青岛公积金提取凭证的复印件提交到市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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